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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不符合重疾标准拒赔,君审律所内蒙古法院诉讼成功获赔52.5万
2025-06-20

案件背景
内蒙古自治区某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(OSAHS)患者申请重疾险理赔时,保险公司以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程度”为由拒赔。患者委托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,最终在内蒙古自治区某法院的审理下成功获赔52.5万元。

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
保险公司称,根据合同条款,OSAHS需满足“夜间血氧饱和度持续低于85%并需佩戴呼吸机治疗”等严苛条件,而患者检测数据未完全达标,故拒绝赔付。

法律争议焦点
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:

  1. 医学标准与合同条款的冲突:临床诊断是否优先于保险公司单方设定的实验室指标。

  2. 条款的公平性审查:保险公司是否通过严苛指标变相缩小保障范围。

君审律师事务所的辩护策略
律师团队采取以下措施:

  1. 临床诊断证明:提交三甲医院的多导睡眠监测报告,证实患者因OSAHS已引发严重心肺功能障碍,需长期治疗。

  2. 行业规范引用:援引《国际睡眠障碍分类标准》,指出保险公司设定的指标违背医学通识。

  3. 格式条款的无效主张:强调合同条款显失公平,加重了被保险人责任,依法应无效。

法院判决结果
内蒙古自治区某法院认定:

  1. 临床诊断的权威性:患者的病情已严重影响生命健康,符合重疾险保障目的。

  2. 条款设定不合理:保险公司以次要指标否定主要诊断,条款无效。
    最终,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52.5万元理赔金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
本案的法律意义

  • 医学实践优先原则:法院倾向于采纳临床医生的专业判断,而非机械执行合同条款。

  • 限制保险公司的单方解释权:严苛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,推动保险公司修订不合理标准。

  • 保障患者生存权益:判决体现保险对慢性重症患者的经济支持功能。

结语
君审律师事务所通过精准的医学论证和法律条款分析,成功推翻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。本案为呼吸系统疾病理赔纠纷提供了重要判例,警示保险公司需以患者实际病情为依据设计条款。